近日,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翁經緯先生,撰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解讀》一文,詳細分析了印花稅法實施后的主要變化。本文選取其中5個典型案例,幫助納稅人讀懂新印花稅法。
關于應稅憑證和稅目稅率
《印花稅法》對稅目稅率表部分內容進行備注說明,進一步明確了征稅范圍。比如,合同稅目備注“指書面合同”,明確不對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合同征稅;買賣合同稅目備注“不包括個人書立的動產買賣合同”,具體是指動產買賣合同的書立人中有個人的,那么該動產買賣合同不屬于征稅范圍,該動產買賣合同所有書立人均不繳納印花稅。
案例 1 個人張三與甲企業書立車輛買賣合同,購買乘用車1輛,合同所列金額20萬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該車輛買賣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個人張三和甲企業均不繳納印花稅?! ?/p>
案例 2 甲企業與乙企業書立車輛買賣合同,甲企業向乙企業銷售乘用車20輛,合同所列金額600萬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由于該車輛買賣合同書立雙方均為企業,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甲企業和乙企業應各自繳納印花稅1800元(600萬元×0.3‰)?!?/p>
關于稅收優惠
《印花稅法》第十二條規定了8項法定免稅優惠,相比《暫行條例》新增了4項法定免稅優惠規定。其中:為支持農業發展,增加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免征印花稅規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對應稅憑證適用印花稅減免優惠的,書立該應稅憑證的納稅人均可享受印花稅減免政策。
案例 3 農民李四向丙企業購買復合肥料2噸,書立化肥買賣合同,合同所列金額6000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該化肥買賣合同符合《印花稅法》規定的法定免稅優惠條件,農民李四和丙企業免納印花稅。(注:農民李四不征印花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文件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對應稅憑證適用印花稅減免優惠的,書立該應稅憑證的納稅人均可享受印花稅減免政策,還明確特定納稅人適用印花稅減免優惠的除外。
案例 4 北京冬奧組委與丁企業書立體育器材買賣合同,合同所列金額100萬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北京2022 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60號)規定,對北京冬奧組委使用的營業賬簿和簽訂的各類合同等應稅憑證,免征北京冬奧組委應繳納的印花稅。因此,北京冬奧組委免納該體育器材買賣合同印花稅,而丁企業應繳納印花稅300元(100萬元×0.3‰)。
北京冬奧組委作為印花稅納稅人免征,不是對應稅憑證免征,其他書立人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關于納稅地點
《印花稅法》對納稅地點、納稅期限、納稅方式等稅制要素進行了完善,明確單位納稅人的納稅地點為納稅人機構所在地、個人納稅人的納稅地點為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的納稅地點為不動產所在地。
案例 5 2020年1月,機構所在地位于A市的戊企業在B市書立了一份技術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暫行條例》規定,戊企業既可以在A市繳納印花稅,也可以在B市繳納印花稅,易引起A、B兩市稅務部門管轄爭議?!队』ǘ惙ā穼嵤┖?,戊企業機構所在地位于A市,其納稅地點即為A市,戊企業在A市以外書立應稅憑證,也均應在A市繳納印花稅。